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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24年3月11日修訂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
2024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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